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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 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專案查核指標-修正版

來 文 機 關︰                  教育部

發 文 字 號︰臺教技通字第1132302258號

發 文 日 期︰              2024-08-14

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專案查核指標-修正版

說   明:
一、相關文號:本部112年8月11日臺教技(四)第1122302101B號函「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項)。
二、為協助學校改善招收外國學生作業程序、提升外國學生學習狀況,本部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專案查核指標」(下稱查核指標)供參執行,新增與修正項目如下:
 (一)檢核項目1-6新增第2項:原有內容「招收外國學生入學各年級,應擬訂公開招生規定報部核定後…」,修正為「1. 招收外國學生入學各年級,應擬訂公開招生規定報部核定後…。2. 我國大專校院就讀之外國學生轉學,學校應訂定相關規定,並納入招生規定報部核定。」。
 (二)檢核項目1-8:原有內容「外國學生未以專班形式招生」修正為「外國學生如由學校以教學分組形式上課,課程規劃需與本國生一致。」。
 (三)檢核項目新增2-2:外國學生應與本國生適用相同課程規劃表,無下列情形。並增訂三項子指標,包含(2-2-1)未依時序開課、(2-2-2)未列於課程規劃表中及(2-2-3)開設學分數與課程規劃表之學分數不同。原檢核項目2-2至2-9,順延為2-3至2-10。
 (四)本部前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技通字第1132300922號函再次通知全國大專校院有關專科以上學校課程安排規範,將本函文納入檢核項目2-4之法源依據。
三、依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第7點,本部將持續進行外國學生受教權益查核作業,查核指標項目相關違規情事如有涉及本國學生,學校將被納入次學期「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查核名單,並進行全校性查核。
四、為維護外國學生受教權益,學校應持續向外國學生宣導與其權益相關法令,以確保在學期間確實遵守相關規定。
五、如有疑問,請洽本部聯絡窗口:
 (一)一般大學:高教司 林小姐,電話(02)7736-6731。
 (二)技專校院:技職司 羅先生,電話(02)7736-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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