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學海計畫徵件公告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115年學海計畫徵件公告

 一、欲申請115年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案者

請計畫主持人於115年3月2日起收件,截止日期:115年3月20日下午5:00止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至國際事務處,逾期恕不受理。

各計畫主持人自3月2日(開放填報計畫書之日)至自3月20日登入學海資訊網(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planmanager)上傳並送出申請書,並以電話或 E-mail 方式通知國際處承辦人,確認其收到提案。

第一次使用學海系統或未曾申請築夢計畫之主持人,請先洽國際處承辦人 (分機276),協助開通帳號。

115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學海計畫申請作業時程:

二、檢附相關資料如簡章,請務必詳閱。相關規定亦可自行至教育部學海計畫網頁查詢。

學海計畫網頁: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三、115年重點如下(其他內容,詳見所附補助要點修正規定https://ioa.hwai.edu.tw/p/405-1013-71630,c2816.php ):

(一)申請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每計畫案應選送3名以上學生出國實習,未達3名,不予補助計畫主持人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項目。

 (二)新南向學海築夢實習人數,不得少於教育部核定最低選送人數。如需變更最低選送人數,須於出國實習一個月前,函報教育部審核,經教育部審核同意後,始得變更,若因減列選送人數未經教育部同意,可能導致無法結案,且會列入次年度行政績效評,影響本校補助資格。

(三)欲申請新南向築夢的計畫主持人務必徵選時告知有意申請的學生,出國未必全額補助,若有疑慮請勿申請,避免出國前中途放棄導致後續結案延宕。

(四) 各計畫書均需檢附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及聲明書,請計畫主人務必檢視合作契約書是否尚在期限中。並確認合作契約書中載明學生實習及權利和保障。

(五)再次提醒學海系列計畫務必於選送生出國前簽署行政契約書,如未簽訂,則無法領取補助款。

 (六) 於學生出國前應協助學生辦理符合當地法規之合法簽證辦理醫療及意外保險

 (七) 期間若有變更實習機構、實習期程展延、選送學生異動等,計畫主持人須依教育部學海計畫規定,提出申請

(八)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最後一位選送生返國後,本計畫實際執期程結束後2個月內應上傳結案報告

三、申請要件

(一)子計畫書

  1. 由各計畫主持人至教育部學海計畫資訊網,依規定線上填報。
  2. 每一計畫書需有 1,500-2,000 字摘要,包括實習機構簡介、效益、擬向教育部申請之總經費、本校配合款(教育部申請金額之20%)總額、預計選送學生人數等。此一階段毋須提供細部經費分配表。
  3. 經費以補助選送學生為主,總經費可包含經濟艙來回機票費與實習期間之生活費。
  4. 每一計畫建議至少選送 3 名(含)以上學生,並以規劃單一國家實習為原則,倘未達 3 名,不予補助子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機票款及生活費。
  5. 實習期間至少連續28天(赴印尼實習應至少連續25日),不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至多補助期限以一學年為限。。

(二)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由計畫主持人與對方機構簽署後,上傳至學海計畫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