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115年學海計畫徵件公告
一、欲申請115年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案者
請計畫主持人於115年3月2日起收件,截止日期:115年3月20日下午5:00止繳交紙本申請文件至國際事務處,逾期恕不受理。
※各計畫主持人自3月2日(開放填報計畫書之日)至自3月20日登入學海資訊網(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planmanager)上傳並送出申請書,並以電話或 E-mail 方式通知國際處承辦人,確認其收到提案。
※第一次使用學海系統或未曾申請築夢計畫之主持人,請先洽國際處承辦人 (分機276),協助開通帳號。
※115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學海計畫申請作業時程:
二、檢附相關資料如簡章,請務必詳閱。相關規定亦可自行至教育部學海計畫網頁查詢。
學海計畫網頁: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三、115年重點如下(其他內容,詳見所附補助要點修正規定https://ioa.hwai.edu.tw/p/405-1013-71630,c2816.php ):
(一)申請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每計畫案應選送3名以上學生出國實習,未達3名,不予補助計畫主持人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項目。
(二)新南向學海築夢實習人數,不得少於教育部核定最低選送人數。如需變更最低選送人數,須於出國實習一個月前,函報教育部審核,經教育部審核同意後,始得變更,若因減列選送人數未經教育部同意,可能導致無法結案,且會列入次年度行政績效評,影響本校補助資格。
(三)欲申請新南向築夢的計畫主持人務必徵選時告知有意申請的學生,出國未必全額補助,若有疑慮請勿申請,避免出國前中途放棄導致後續結案延宕。
(四) 各計畫書均需檢附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及聲明書,請計畫主人務必檢視合作契約書是否尚在期限中。並確認合作契約書中載明學生實習及權利和保障。
(五)再次提醒學海系列計畫務必於選送生出國前簽署行政契約書,如未簽訂,則無法領取補助款。
(六) 於學生出國前應協助學生辦理符合當地法規之合法簽證、辦理醫療及意外保險。
(七) 期間若有變更實習機構、實習期程展延、選送學生異動等,計畫主持人須依教育部學海計畫規定,提出申請。
(八)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最後一位選送生返國後,本計畫實際執行期程結束後2個月內應上傳結案報告。
三、申請要件
(一)子計畫書
(二)國外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由計畫主持人與對方機構簽署後,上傳至學海計畫資訊網。